问题编号:[116029]
问题标题:电子账册申请及不同法人间余料结转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烟台的一家加工贸易企业-乐金电子部品(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因LG集团事业部的调整2010年5月将乐金的一部分生产线转让给其他另一个LG集团项下的LG Display公司(以下简称LGD),这说明由一个乐金法人要分为乐金和LGD两个法人。乐金原厂房全部卖给LGD法人(包括厂房、设备、固定资产等),乐金法人现已购买新土地建立新工厂搬出原厂址。 1)像这种情况下已经有4年的生产经验的LGD新法人可否直接申请电子账册免除过渡期?账册如何申请?是否与其他新成立法人申请流程一致?需要提交哪些单证? 2)还有不同法人间的账册余料如何进行结转?料件、制品、半制品等是否可以通过保税物流园区进行操作?也就是说乐金将在库料件、制品出口至物流园区(使用乐金电子账册通关),LGD从物流园区进口(使用LGD法人电子账册)? 3)对于目前还属于海关监管的免税设备是否可以办理设备结转?对于2009年免税设备结转是否征收增值税?以上情况我司已向当地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及申请。鉴于以上特殊情况烦请贵关给出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度过难关,我们将不胜感激!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支持企业发展,你公司所提问题可依据《海关总署关干明确加工贸易企业搬迁业务有关间题的通知》(署加发〔2009〕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作价设备结转、剩余料件结转、企业管理类别申请保留等相关业务。电子帐册联网监管资格,可在新企业类别调整为A类管理后,向主管海关申请。具体业务流程请参照上述通知办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主管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