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517]
问题标题:自有资金和投资总额免税进口设备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为鼓励类和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02年成立,目前我司进出口仅利用自有资金免税进口零配件,因次向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的自有资金免税额度会有过期浪费的现象。特向老师咨询以下问题:1.投资总额免税进口设备额度目前是否有法规规定使用期限(必须在期限内使用,过期作废)?2.我司进口设备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是否可利用自有资金免税额度进口设备?3.能否针对不同的设备是否可选择用自有资金或投资总额免税进口?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有的,不同的企业的使用的条目和适用的文件都不太一样,贵司可以具体咨询贵司注册的主管地海关。 2)可以的, 3)设备的进口在项目批准时已经是确认的,所以贵司的问题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