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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紫杉醇制剂进口[126708]

问题编号:[126708]

问题标题:紫杉醇制剂进口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制剂一般进口价格如何算?我看网上你们提供的进出口状况是以公斤算的,是不是意思单价是以总的货物价格除于你们整个制剂的重量(包括瓶子,溶剂等)才得出你们的单位价格。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单价为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制剂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要求如下: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罐头、化妆品、药品及类似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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