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8871]
问题标题:企业备案
问题内容:下午好,我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一个进出口业务。我想问是不是要去海关备案?如果是一般贸易就无需备案是吗?如果是加工贸易。那个《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应该是在哪里领取呢?希望尽快得到关员的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三)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五)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等(以上复印件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向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深圳市为市政府科工贸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