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于进口润滑油
问题编号:[107226]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润滑油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间香港的润滑油贸易公司。多年来出口货品到中国厂家。(主要为广东省) 最近收到船务公司通知「润滑油」被海关新定为危险品;必须提供/"危险品安全证书/"。要是并非危险品,则需填写「非危险货品申报通知书」(我司只售非危险货品) 请问在哪里可得知新法规有关润滑油的详细内容? 出口到中国时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目前海关管理规定中未要求企业提供来文所述的来文所述"危险品安全证书"或"非危险货品申报通知书",润滑油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应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