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202]
问题标题: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要素
问题内容:我司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海关在2006年就开始对进出口申报进行规范申报,还列具体申报要素,但我司碰到申报要素过多,无法把所有申报要素备案在电子账册品名/规格型号栏中(总共可输50个汉字),但有些税则如商品编码: 9013803090 商品描述:其他液晶显示板申报要素:1、品名;2、用途;3、品牌;4、原理;5、功能;6、型号;7、电路类型;8、尺寸;9、彩色;10、液晶板构成;11、液晶类型;12、有无视频功能;13、有无CPU控制电路板;14、有无信号控制电路板;15、有无模拟信号转数字信号电路板,根本无法备案进电子账册中,请问海关有没有重点要素,还是说尽力备案完整。还有如品牌“我司有好几个厂商显示板,但对我司来说是一个的料件,怎么备案的它品牌呢?还是要一个厂商备案一个海关序号呢,如果是这样,我司有很多料件都有这样问题,这样备案就太复杂了,有没有比较方便的做法。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建议不同品牌分别备案。备案应尽量按申报要素完整备案,超出备案字段长度的可以将超出的申报要素内容填报在纸质补充申报单上,在办理交单手续时向海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