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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商品名称一栏的规范填写[121809]

问题编号:[121809]

问题标题:商品名称一栏的规范填写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我司近期出口一票货物,品名:颜料蓝27,编码:3204170000,前段时间大港海关要求商品名称一栏不得出现字母、阿拉伯数字,请问现在还是不能填写阿拉伯数字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3204170000项下商品的申报要素如下:1.品名;2.成分含量;3.用途;4.包装;5.染料须报明种类 。按照规范申报要求,规格型号栏内不能仅仅填报数字,应当用文字赋予数字、字母以一定的意义,比如:型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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