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于进口原材料的品牌申报[123067]
问题编号:[123067]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原材料的品牌申报
问题内容:您好!由于一般贸易进口时需申报物料的品牌,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品牌是印在外箱标贴上的供应商名称还是印在物料身上的标志?因为很多料太小,料本身是丝印不了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供货商跟生产商不同,有可能会导致料件上的丝印跟外包装箱的供应商名称不同。请问,该如何申报品牌。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herryzhong:您好!感谢你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第三十七条规定,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具体填报要求如下:(一)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二)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管理要求为准。根据商品属性,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包括:品名、牌名、规格、型号、成份、含量、等级、用途、功能等。 另,品牌与供应商、生产商虽然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个概念,请按上述申报要求填制报关单。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