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254]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退换货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上月征税进口的一台设备,因在调试阶段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我司要求,原厂美国工程师来我司也未能解决设备的问题,现与代理商协商后决定退换一台新的设备到我司。原先进口的报关单上显示的原产国是美国,起运国是新加坡(代理商)。现在,我司是否可将设备退回美国(原厂),还是只能退至新加坡(代理商)处?另外,设备退回时的贸易方式是“其他”吗?再进口同一型号的新设备时的贸易方式是“无代价抵偿”吗?另外,设备退回后与再进口新设备的时间是几个月?期盼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报关员考试网答:你的判断很是正确,简要回答如下:1、可将设备退回美国;2、设备退回时的贸易方式是“其他”,3、再进口同一型号的新设备时的贸易方式是“无代价抵偿”,4、至于“设备退回后与再进口新设备的时间”,海关无从回答,涉及你公司操作和运输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