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8233]
问题标题:外资企业注销--海关完税证明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海淀区),现要注销,需要向工商局提供《海关完税证明》,但公司无进出口业务,没有海关证书和报关专用章,请问该如何办理《海关完税证明》?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外资企业未在海关注册登记,可以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海关(中关村海关,电话85735017,目前在朝阳口岸办公)办理“未在海关注册证明”手续,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未在海关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应列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设立以来的名称和性质有无变更情况及未在海关注册的说明,并对所述情况的真实性企业承但相应法律责任的具体说明);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办理办理人应向海关提交企业和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三资企业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注销批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