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212]
问题标题:请问代理报关行在拱白石办报关可以用九洲海关的报关章吗?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家代理报关公司的负责人,在九洲海关有营业点,且已在九洲海关备案。最近听同行说只要在九洲海关有备案的,持印有“九洲”两字的报关专用章打印的报关单就可以在拱白石办(即九洲海关车场监管科)报关了,不用再向海关申请备案“白石”的报关章,请问是这样的吗?因为现在都有好几家同行业的代理报关公司是这样,也已经递单申报好长时间,拱白石办的关员审单时也没有异议,那么是不是等于以后所有的代理报关公司只要在九洲海关有备案就通通都可以自行拿九洲的章在白石通关呢?如果是这样,那就省下了以前规定在哪个口岩报关一定要先设分支机构再备案的程序了,那就不用在白石设点,只要有报关员卡,一个章就可以帮别人申报了,是吗?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第12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服务,但是应当在拟从事报关服务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在开展报关服务前,持相关文件材料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向直属海关备案。 九洲海关车场监管科设在白石,如果你公司在九洲海关设立的分支机构已向海关备案,可以持九洲口岸的报关专用章在白石从事报关业务。 咨询电话:0756-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