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生產機器運離中國的問題
问题编号:[104891]
问题标题:生產機器運離中國的問題
问题内容:美國A公司向另一家美國B公司租用了一部生產機器,該部機器曾經是美國B公司在中國的一家子公司的資產,該子公司結業注銷後,該機器作為剩餘財產由美國B母公司收回。而該部機器現正位於美國A公司的一家中國子公司位於上海的廠址,由美國A公司向美國B公司租借,並轉租給在中國A子公司。原租約是由美國A公司直接與美國B公司簽訂。 現美國A公司打算向美國B公司買斷了該部機器。然後,美國A公司繼續把機器租借給上海的中國A子公司使用。若日後新租約完成,美國A公司想把機器運返美國,是否可以成事獲批?有什麼海關程序或手續?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鉴于你所说的情况,合同完成后,可以使用“退运货物”的方式申报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