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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二手电子阅览器邮寄回国

问题编号:[109723]

问题标题:二手电子阅览器邮寄回国

问题内容:朋友有一个美国Amazon电子阅览器,不用了想寄回国内,价格在3400元左右,请问海关税率是多少,它属于哪一类产品,是否能享受500元的免税?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寄自或寄往国外(港澳以外)的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根据所述,你邮寄物品应属此情况)。另外,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第7号公告、2008年第65号公告,对20种商品,自1995年1月1日起,无论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一律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你所述商品列入20种商品之列,因此不予免税,即不适用免税额的规定。请参阅中国海关-海关法规-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影音家电及其配件、附件,税率为20%。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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