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电子帐册成品备案
问题编号:[105181]
问题标题:关于电子帐册成品备案
问题内容:我司是一家海关联网企业,我司在成品备案时遇到以下问题,我公司的成品有五项料件,因为此五项料件都是由供应商生产好运送至我司,再进行封装。因此每项料件的损耗为0,但其中有一项料件的计量单位为“个”,法定单位为“千克”,其他料件的计量单位和法定单位都为“千克”,成品编码的计量单位和法定单位都为“个”,因此在成品备案时有个“重量因子”和单损耗备案时的这项料件的单耗不知道该怎么样填报才最为稳妥。恳请海关专家指导!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加贸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涉及商品计量单位,可由企业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备案,并未要求必须按法定单位备案;备案单损耗数据须符合实际生产情况,如实填报。关于成品备案“重量因子”栏,设置目的是利于从重量的角度判断单损耗数据是否合理,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各关对该栏填报要求并未统一要求,请根据你司主管海关意见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