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在不同关区设立加工车间
问题编号:[110469]
问题标题:在不同关区设立加工车间
问题内容:你好!如果同一个经营单位,在番禺关区备案了加工贸易手册。在执行手册过程中大部份为国内转厂出口,为了节约运输成本,企业想在接近收货方的南沙关区或深圳关区直接设立分车间工场。这样可以吗,是否要办什么手续?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lydko: 您好,你司可申请办理异地加工业务。具体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4号),或直接咨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