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空运退关
问题内容:青岛机场报关,北京转关的一批空运荷兰的货物,在到达北京后,接到通知不能走了。第二周开始办理退关手续,请问:
1.是由青岛机场办理退关后,发送加密电报给北京吗?电报需要三级审批,由关长亲自发么?
2.有可能出现青岛发送多次,但是北京一直没有收到的情况吗?如果有,需要怎么处理呢?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出口转关货物需退运时,出境地海关先核销《出口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后,且在《进口转关申报单》上录入“退运”标志和在《进口转关申报单》上批注“退运”字样,并办理进口转关手续。由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内信息自动完成,不存在电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