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加工贸易、保税仓储等项下的保税货物、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设备和物品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挪作他用。
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注册登记编码(又称经营单位代码)后,可以自行或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办理货物进境报关手续。
无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口货物、物品,可向海关申请临时注册登记编码(又称经营单位代码)。取得登记编码后,可以持批准文件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办理货物、物品的进境报关手续。
*注意:一般情况下,无论企业是自行还是委托报关企业办理货物进境报关手续,都必须由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办理。
第1步:报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要求录入电子报关数据并通过网络传输方式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进行电子申报。
(1)符合计算机自动审核条件的,计算机自动完成审征环节的全部作业,向现场海关下达作业指令,同时向报关人发出“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回执或通知。
(2)需人工审核的报关单数据,计算机将按设定的派单条件,将报关单数据派入审单中心相应的人工审单岗位,同时向报关人发出“等待处理”的回执或通知。
(3)对因申报不规范而不能通过计算机综合审核的报关单数据,计算机提示原因,并自动退单向报关人发出回执或通知。
第3步:审单中心对需人工审单的报关单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关人。审核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审核通过:如报关单数据经审核符合海关审征作业要求,即预审核通过,审单中心向业务现场海关发送有关指令和数据,同时向报关人发出“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回执或通知。
(2)人工退单:对明显不符合海关统计、征税、监管等有关业务要求且又不构成伪报瞒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予以注明原因作退单处理,并向报关人发出回执或通知。报关人应根据有关退单原因,作出修改后,重新申报。
(3)挂起:在审核过程中,审单关员认为有必要与报关人或有关部门联系,以了解或确定报关单数据有关内容的,可采用报关单挂起的措施,并向报关人发出“与海关联系”或“待海关通知”的回执或通知。报关人在收到“与海关联系”的回执或通知时应根据回执或通知中的联系电话,及时与审单中心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或按审单中心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报关员证;
(2)代理报关委托书;
(3)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4)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运单等随附单据,对于实施“提前报关、实货放行”通关模式的空运货物无法提供正本提单或运单的,可随附提单或运单的复印件;
(5)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6)海关依据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规定,对进口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主要有: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知单、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等;
(7)其它有特殊监管条件的有关单证以及海关要求出示的单证。
第5步:海关验核报关人的报关资格,验核通过的,现场接单关员进行接单。有派单窗口的现场派单人员则核对书面单证是否齐全并分派接单窗口。
第6步:现场接单关员验核书面单证。
审核书面单证的各项内容是否单单(报关单与随附单证)、单机(报关单与电子数据)相符。
对申报价格、商品归类等项目进行复核。
按作业要求对有关单证进行批注。
如发现单证不齐全、不合法,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