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关于跨关区报关
问题编号:[103343]
问题标题:关于跨关区报关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你好!我是钦州的一家贸易企业,主营煤炭产品等,现有一些煤炭需要从东莞海关下属沙田海关以一般贸易进口,请问我司还要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吗!另外还有该产品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还有入境货物通关单,是不是自动进口许可证报备多"沙田海关"口岸就行了,其它没变化吧,商检还需要办理异地备案不!繁请答复,谢谢,急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如你公司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在各口岸进出口,不必异地备案。自动进口许可证报的“报关口岸”应与实际相符,从沙田海关进口可以按"沙田海关"备案领证。商检是否需要进行异地备案,应咨询国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