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公司名称变更报关业务怎么办?
问题标题:公司名称变更报关业务怎么办?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总公司在北京,厦门设立了分公司,现在总公司的中文名称要变更,厦门分公司也要变。想请问营业执照变更后,公章就刻出来了,旧的公章会被公安局缴销。而我们的报关注册登记证还没变更,报关系统里的数据还是旧的名称,但旧公章已被收缴,在报关单等资料上只能盖新的公章了,会有名称不符的情况出现。是不是我司的报关业务就要停了?还是说有好的办法可以解决,使报关业务正常?另外报关注册登记证变更中文名称要提交哪些资料?报关员资格证和报关员证也要变更吗?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您好!请在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的变更。在通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出示变更的相关文件。报关员资格证无需变更。因所在报关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二十日内,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时,应当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递交下列资料:
(1)《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出口收发货企业提供)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
(4)企业董事会决议或企业内部公告(涉及人员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书》;
(6)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涉及人员变更的填写)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7)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材料。详情请查阅本网站的“企业管理之窗”栏目中的办事须知,可查阅报关单位及报关员的变更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