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集装箱补税
问题标题:关于集装箱补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进口当时以为集装箱会复运出境,所以没有报集装箱的关税。现在集装箱没有复运出境,而是出租。
请问:
1.集装箱是那个部门负责,联系电话是什么;
2.现在会怎么处理我司,是否补税;
3.补税的标准是什么,是租金还是集装箱的价值;
4。按价值是进口是价值还是现有价值,因为已隔多年。盼回复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由于您提供的原集装箱进口报关信息不详,无法准确回答您的问题。建议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或询天津海关监管通关处,电话:6520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