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黄埔海关:关于三资企业不作价设备

黄埔海关:关于三资企业不作价设备

问题标题:关于不作价设备

问题内容:请问三资企业以不作价方式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在加工来料加工项目后尚有剩余产能可否用于加工内销产品?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免税进口和使用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设有独立专门从事加工贸易(即不从事内销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厂或车间,并且不作价设备仅限在该工厂或车间使用。 (二)对未设有独立专门从事加工贸易的工厂或车间、以现有加工生产能力为基础开展加工贸易的项目,使用不作价设备的加工生产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期限内,其每年加工产品必须是70%以上属出口产品。


上一篇:郑州海关:放行还可以回收吗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