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维修件进口
问题编号:[103864]
问题标题:维修件进口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准备代理某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地铁车辆维修。车辆现在都在免费保修期间,但是某些零件损坏,需要更换。国外公司发运相关零配件到青岛,我司负责接受,不对外付汇。请问我们在进口申报时应该如何申报?还需要缴纳税费吗?所有的零件都需要具体列明吗?请尽快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口申报时,可按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如果原零件已经退运出境,则不征税;如果原零件未退运出境或未向海关申请放弃,则应向海关缴纳保证金。申报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及2009版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填报各项商品详情。关于无代价抵偿的申报需提供的单证等内容请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特殊贸易通关-无代价抵偿部分的内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