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就此前出口退税调整发表看法,该负责人称,本次调整是对出口退税率结构微调,主要是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应不会对外贸出口产生大的影响,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2日下发决定从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退税率的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调整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仅两天,业界反应和舆论关注四起。昨日(24日)下午,商务部以答记者问形式再度解释:本次调整是对出口退税率结构微调,主要是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不意味着国家外贸政策的转向,不会影响外贸复苏增长势头。
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体现了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意图,有利于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精深加工程度,促进低碳排放、节能环保产品出口。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还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继续推进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努力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稳定,争取为外贸发展创造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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