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出口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尤其是“两高一资”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一要根据当地实际,集中力量对这类排污企业开展一次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一直以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开发出口产品的做法在国内备受争议。业内认为,“将产品出口,将污染留下”的方式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也违背了世贸组织倡导的外贸可持续发展原则。由此,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首先牵头,酝酿“绿色外贸”新政。
据环保部贸易与环境专家组组长、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涛透露,环保部正在草拟绿色贸易方案,希望增设一个每万元出口商品的能耗指标与污染物强度指标,用这个指标来约束和考核贸易企业与部门,迫使地方政府在扩大出口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