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木制品进口注意事项:
1. 先提供拉丁文名字以确定木材木制品的海关编码以及大致审价,同时确认是否需要办理物种证明,如需要办理则提前办理,避免报关时申报品名与实际货物相差大或不符
2. 西非、苏里南、圭亚那的产地证、植检证大部分是用手写,所以经常出现涂改现象,进口申报时将被退单,需要进口商重新提供清洁的产地证和植检证
3. 产地证、植检证一定要注明体积,商检、海关是以产地证、植检证上的体积做为商检费和增税的依据
4. 装箱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装箱单、码单,其中重量、方数和根数等数据一定要准确。重量一定要准确,有人会问海关不是以体积做为增税的依据吗,重量为什么还要这么准确呢?因为进口货物交完税后,还需要等待海关查验。看货是否对板、过磅〔体积与重量成正比)若发现重量多出几吨将罚款、补税,严重者送缉私科。
5. 做好装运前的熏蒸工作,以免在国内港口查获的时候检查出小虫,进行码头熏蒸操作,增加成本。
6. 木方板材类的重量需注意:木板材有二种尺寸,行业内的销售尺寸和切割尺寸,海关、商检查验的时候按货物的实际重量和尺寸检查、过磅。所以重量一定按切割尺寸填写。
7. 有卡板的注意事项:垫木、木卡板需要有IPPC标记或用压缩板和塑胶板。
8. 在货物到港前七天,让清关公司安排补料,货物到港时间跟办理清关时间无缝街接,以免产生仓租、柜租。
9. 价格申报方面不要瞒报、低报、谎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