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树木资源的不断减少,CITES公约管制濒危木材范围也越来越广,CITES公约下的3个附录管制树种已经增加到495种。
濒危物种进出口 - “濒危木材篇” 下面我列举一些我们接触比较多也比较常见的树种,并附图:
檀香紫檀 拉丁名:Perocarpus santalinus
CITES附录II 紫檀属 分布:印度
刺猬紫檀 拉丁名:Pterocarpus erinaceus
CITES附录II 紫檀属 分布:塞内加尔、冈比亚、几内亚/比绍、马里等非洲国家
德米古夷苏木 拉丁名:Guibourtia demeusei
佩莱古夷苏木 拉丁名:Guibourtia pellegriniana
特氏古夷苏木 拉丁名:Guibourtia tessmannii
CITES附录II 古夷苏木属 分布:喀麦隆、几内亚、加蓬、刚果(布)等非洲国家
东非黑黄檀 拉丁名:Dalbergia melanoxylon
CITES附录II 黄檀属 分布:莫桑比克、坦桑尼亚、津巴布韦、赞比亚等非洲国家
卢氏黑黄檀 拉丁名:Dalbergia louvelii
CITES附录II 黄檀属 分布:马达加斯加
水曲柳 拉丁名:Fraxinus mandshurica
CITES附录II 白蜡树属 分布:俄罗斯
沉香属 拉丁名:Aquilaria SPP. (沉香属的所有植物)
CITES附录II 沉香属 分布: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萨米维腊木 拉丁名:Bulnesia sarmientoi
CITES附录II 维腊木属 分布:阿根廷、秘鲁、玻利维亚、巴西等南美洲国家
棱柱木属 拉丁名:Gonystylus SPP. (棱柱木属所有植物)
CITES附录II 棱柱木属 分布: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
大美木豆 拉丁名:Pericopsis elata
CITES附录II 美木豆属 分布:刚果、喀麦隆、科特迪瓦等非洲国家
常见问题1. 从国外进口木材,不知是否属于濒危,在进口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书? 答:一般是通过物种的拉丁名来判断,外方机构出具的产地证上会有木材的拉丁名称,如果没有拉丁名称,需要单独向卖方索要拉丁名称;通过拉丁名称对照CITES公约来判断是否是管制物种。如是,则需要办理《CITES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如果拉丁名称属于我国保护物种或与我国保护物种同名,则需办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2. 《CITES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可以在木材进境之后再办理吗? 答:《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进出口商品目录中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海关主动申报并同时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并按照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规定的种类、数量、口岸、期限完成进出口活动。
3. 东南亚进口的大叶桃花心人工林是否需要办理《CITES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答:大叶桃花心木 Swietenia macrophylla(新热带种群)列入附录Ⅱ,由于该物种在全世界许多热带均有人工引种,并有国际商业贸易,例如印尼、菲律宾出口的大叶桃花心木,这种虽然被列入附录但又属于豁免范畴的,应向国家濒管办申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同样,对于物种本身列入 CITES附录的,在进出口监管时还应根据其具体的货物类型看是否具备公约豁免条件,满足豁免的,按要求办理物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