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社区党建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居民区党员、流动党员、新型经济组织党员的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党在社区和基层工作中的覆盖面;协调好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二)领导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共建文明社区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承办民政优抚等社区保障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路子,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市卫生、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节水及物价等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加强对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所属企业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力度,努力发展区域经济,扩大税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搞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对劳动、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地区政法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搞好u201c创安u201d工程;负责司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对邪教组织的防范、打击和处理工作。 (七)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按照u201c条抓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u201d的原则,做好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业(包括个体、私营、外商独资等企业)、事业单位及辖区内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八)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征兵、兵役、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老协、老龄、文化体育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组织联络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统战、对台、工商联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