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本区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编报进出口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处理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的有关事务。
(三)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工作。
(四)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的限额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备、物料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