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单证交易,就是用一套单证文件来代表货物。交易以这套单证为对象,谁拿到了这套单证,谁就是货物的主人。这样一来,货物尽量不动,单证则任意买卖转手,由单证的持有者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最终处理货物。这套单证,通常包括几个核心文件:
1、提单(即提货单Billofloading,缩写为B/L)
2、发票(Invoice)
与普通发票的概念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该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装箱单(PackingList)
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体积重量及包装情况的一份署名文件。
4、其他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
全套单证中,以提单最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是具备国际公认的法律效力的物权证明。发票和装箱单可以自己缮制。其他检验证书、产地证书等等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买家的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或双方认可的组织机构如民间检验公司,货运公司等出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叠纸片。因此一个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交易,而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货物的模样,一点也不奇怪----他只需谨慎处理好那叠纸片即可。我们不难设想,因为贸易多数时候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比如数据上的错误缺少一份相关证明文件等----则很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以初期顺利交易。当然,这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伪造单证进行欺诈。不过欺诈本身在世界各国都是犯罪行为,自有相应的追究措施。
总之,单据在外贸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建立起“外贸实际上就是买卖一套单据”的概念,对于理解国际贸易中很多特殊的、专业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时候,价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们常会看到外贸商以低于国内销售成本的价格出口货物。他们疯了吗?不。即使以低于进价的价位“贱卖”,外贸仍有利润。这就是外贸第二大关键秘密:退税制度。
外贸关键秘密之二: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
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外贸交易通常货值比较高,相应的退税金也很可观。当然,国家对退税管理也很严格的,与外汇管理紧密结合。出口前需从外汇管理局部门领取《出口退税核销单》,申报出口总金额。核销单还需海关盖章确认货物确实已经出口。在收到国外买家支付的货款以后,凭银行收据,连同核销单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再凭增值税发票等到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领取退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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