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是指给予普惠制关税待遇的国家出口的受惠商品,须提供这种产地证,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不同的国家,提供的原产地证也有所不同。
普惠制原产地证的作用由于给予一些优惠的国家实行减免关税产生的差额,使受惠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吸引一些进口商购买更多的受惠产品,从而扩大了受惠国制成品和半制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工业化。(好比中国的有些产品比如丝绸,以普惠制就吸引了国外的一些进出口商到中国来进口中国的丝绸。有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进口商就可以减免关税降低成本)。
普惠制原产地证规则普惠制原产地证是给予受惠国家的一种额外的优惠政策,有利的促进受惠国的经济发展。
此外,普惠制原产地证规则是给各惠国关于受惠国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必备的条件的规定,是普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为了确保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仅给予在发展中国家生产、收获和制造,并从发展中国家出运的产品,各给惠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原产地规则,用以衡量受惠国的出口产品是否可以取得普惠制的原产地证资格。
普惠制原产地证受惠国家一般而言,普惠制原产地证采用的是格式A,证书颜色为绿色。在对外贸易中,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
目前普惠制受惠国有: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耳其、美国、保加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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