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758]
问题标题:原产地证书
报关员培训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有一票货物按规定可以享受东盟的协定税率,外商也提供了原产的证书,但因该货物为两港卸货,需分别向两个不同关区的海关申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一份证书,如何向海关申请该货物享受协定税率(注该货物为一份提单,一份发票,按规定海关要留存原产地证书,如第一港留存后无法向下港海关提供证书.)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2003年81号公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在运往原产地证书所指定的进口成员方途中目的地发生变化,出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要求对全部或部分产品重新发证。”向海关申报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正本,不同口岸需提交不同的原产地证书。申报进口时请携带原产地证书正本、合同、发票正本、联运提单等材料到现场海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