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加工贸易备案审批
许可内容:
准予从事加工贸易备案活动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5、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审核。
2、经海关审核,单证齐全有效,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海关应当自接受企业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手册。
3、申请人到海关领取批准证书
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中关村海关加工贸易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中关村海关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27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现场业务一处业务一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76
受理部门:开发区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7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监管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中路甲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8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平谷办事处监管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3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