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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加工贸易问题[131830]

问题编号:[131830]

问题标题:关于加工贸易问题咨询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的外资企业,请问以一般方式进口的零部件能不能用于组装成品出口(一般贸易进口料件与合同进口保税料件一同组装成品出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请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可以。贵司只需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向主管海关申报出口成品所使用的非保税料件的名称、数量及比例即可。具体可咨询主管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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