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和规格;
包装种类、件数、编号(还可能包括每件包装内的细节,如遇分单填报的情形,这个细节是很重要的信息,需要从中确定所要申报货物的包装种类和件数);数量(每种包装下的件数以及合计件数);毛重、净重(可能会列出每件包装的毛、净重、皮重,对于分单填报很重要);唛头(标记唛码,运输标记。可能会包含一些填写报关单有用的信息);有的包含有运输信息(如采用的运输方式,起运地、目的地以及运输工具的信息等)。有时装箱单合并填写为一张单证(名称为:INVOICE and PACKING LIST)。以下的例子帮助考生学习解题过程中通过发票中查找、确认报关单栏目的内容。
例如,2006年进口报关单填制题发票(与装箱单一体)如下:
从这张发票中可以获知以下信息:
(1)出口商(OMS Antriebstechnik OHG Postfach 36219 Cormberg,“Cormberg”是德国一个城市的名字,但非专业人员很难认识它。出口商的信息对于确定起运国很重要);
(2)进口商(广州电梯有限公司和文字说明资料给出的相一致);
(3)包装种类、数量及商品名称(7 cases of ECH3 ESCALATOR MACHINE:包装种类是“木箱”,件数是“7”);
(4)毛重、净重(4 260kgs gross weight:毛重为4 260千克;3 980kgs net weight:净重为3 980千克);
(5)数量及单位和规格型号(14.000 units of ECH3 11.0KW一380/415V一50HZ:14台或套;规格型号:ECH3 11.0KW一380/415V一50HZ);
(6)合同协议号(Contract No.B 7 NU 0945—46,合同协议号:B 7 NU 0945—46);
(7)单价和币制(UNIT PRICE:∈3 706.22,单价3 706.22,币制为“欧元”,“毛”为欧元符号);
(8)成交方式、总价(EX.WORKS EUR 51 887.80,“EX-WORKS’’不经常使用,海关的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故应该使用的对应关系选择能够代表它的FOB填报。总价为51 887.8欧元,“EUR”为标准的欧元符号);
(9)运输信息(SHIPMENT BY SEAFREIGHT FROM HAMBURG,GERMANY FOR TRANSPORTATION TO:GUANGZHOU,CHINA:从德国的汉堡装船海运到中国广州。虽然有此文字,但确定起运国和装货港还需结合提单分析确定);
(10)结汇方式(T/T PAYMENT:电汇付款,进口货物报关单没有设这个栏目,不需填报);
(11)原产国(COUNTRY OF ORIGIN: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原产国:德国);
(12)生产制造商(AS manufacturer OMS.ANTRIEBSTECHNIK,前面已经知道原产国是德国,因此,生产制造商OMS.ANTRIEBSTECHNIK就应该是位于德国的公司。而该公司的名称和发票最上方显示的出票人一致,这说明这批进口货物是我国的企业与德国的这家公司交易的)。
通过发票及装箱单进一步确认了一些栏目填制的内容,而有些栏目的内容还需要结合提单分析确认。提单中也还有一些发票中没有体现的内容,因此下一步是查看提单。
报关单部分的考试涉及到的运输方式主要是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作为资料给出的运输单证主要是提单和航空运单,尤以提单为多。航空运单中涉及到报关单栏目填制内容的信息量较少,在第二节作过简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