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海关总署2003年15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1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3年15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热轧普薄板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3年 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3月21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日本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1000, 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 72084000,72085310,72085390,72085410,72085490,72089000)已达到给定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4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第38号公告和2003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自2003年3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的原产于日本的上述热轧普薄板按照10.3%的加征关税税率加征关税。

对于进口配额到量后不加征特别关税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3910.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上一篇:外经贸部2002年第58号公告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