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7559]
问题标题:英菲尼迪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以及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补办
问题内容:2012年5月本人遗失:英菲尼迪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将所有补办资料手续递交,至今5个多月还没有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车辆无法上牌不能使用,跪求帮助:补办手续到哪个部门?补发还需要多久? 货物进口证明书信息:证明书号:ⅩⅨ7642883,商品编码:8703241101,货名规格:英菲尼迪G373696CC小轿车,型号:2LSALVLV36EXADE4汽油型,发动机号:VQ37232146A,车辆识别代码:JNKCV66E5AM300243,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汽车进口单证专用章(6) 关长:陈旭东;《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信息:商检单号为B2257811,报检单位:上海万硕物流有限公司,入境日期2010年11月3日,合同号I201010,提运单号:ECLRYSH100204CH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海关对进口车辆办结验放手续并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后,因当事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进口证明书》遗失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海关应承担补发义务。对于因故遗失《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情况,你司可持书面申请、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复印件以及必要的进口单证、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和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向原进口地口岸海关提出补发申请,海关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对于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原则上不予受理补发申请。补办手续在我关法规处进行办理,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