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来料加工进口料件退运出口问题
问题编号:[104635]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进口料件退运出口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做来料加工的企业.今年由于受全球经融危机的影响,现外商要撤资,注销此企业,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来料加工手册在未完成加工合同的情况下,收货方取消加工合同,我司为核销手册,对于已进口,但未加工成品的原材料,该怎么处理?如采用料件退运方式,对于已组装成部件,但未成成品的一些原材料,是否符合料件退运的规定?还有公司注销,我要到海关办理什么手续?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对尚未加工的进口原材料,可以内销征税或退运。对于已经加工过的原材料只能内销征税。关于企业注销,请咨询注册地主管海关企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