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们提出如下5点建议:
一是大力发展我国现代物流业,吸引更多的国际物流企业将区域性的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设立到国内来。这就尤其需要加快我国保税港、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新型物流载体的建设,加快国税、外管等部门的政策配套,为物流企业进入中国,发展现代物流业提供更合理、宽松的环境。
事实证明,保税物流特殊监管区域对国货复进口抑制作用已经显现,1-4月江苏省国货复进口增速回落,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疏导作用日益增强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内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南京龙潭港等保税物流中心(B型)相继封关运作,这些保税物流特殊监管区域的业务日趋完善,货物进出业务量迅速增长。原先很多u201c境外一日游u201d货物在保税物流园区或中心建立后选择直接进入园区或中心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江苏省国货复进口迅速增长的问题。
据海关统计,1-4月,江苏省保税物流园区二线进出口30.1亿美元,增长9.2倍。其中出口22.3亿美元,增长12.5倍;进口7.8亿美元,增长5.1倍。同期省内保税物流中心二线进出口50.8亿美元,增长45.2%;其中出口22.8亿美元,增长17%,进口28亿美元,增长80.5%。大量国货在保税物流园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二线进出,既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待遇,又节省u201c境外一日游u201d的成本和时间,大大缓解了国货复进口的增长压力。
二是大力改善我国服务业环境,吸引更多的跨国企业将区域销售总部设立到国内。例如可进一步考虑赋予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物流载体以贸易功能,从而建立更多的可体现进出口贸易性质的载体,允许在区内、中心内设立纯贸易公司,吸引企业在区内、中心内完成国际贸易的结算,逐步推动建立起一些带有行业特色的区域性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这既可解决因多方贸易因素引起的国货复进口问题,更重要的是可将贸易所带来的增值部分及其税收留在国内。
三是调整现行深加工结转u201c不征不退u201d政策,将结转业务视作实际出口给与退税政策,由海关监管结转货物最终实际出口,一旦内销由海关按进口货物补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这可有效解决大量国货复进口问题。
四是进一步合理设置进口关税率、出口退税率。抑制因进口关税率倒挂而引起的国货以一般贸易方式复进口的现象。使出口退税率更合理地体现抑制资源性初级产品出口,鼓励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导向性作用,使国货复进口企业虽然提早获得退税,但也损失了退税率差。
五是调整部分政策抑制国货复进口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常情况。如国产设备出口后复进口享受减免税政策,这有违减免税政策是为了吸引国外先进技术的初衷,建议明确限制国产设备不得享受减免税政策(或限定国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