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869]
问题标题: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进口食品和衣服之类问题。
问题内容:我们周围一圈朋友都很喜欢韩国的东西,所以也经常托在韩国的朋友帮我们买食品和衣服,邮寄了2次都被苏州海关扣下来了。然后我想咨询下个人自用合理数量是多少呢?如果超过个人自用数量要怎么办呢?要报关吗?具体要怎么报呢? 是要韩国朋友那边报还是国内我这边报吗?麻烦能和我说下具体要怎么做呢。谢谢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