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128]
问题标题:车辆出境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一家上海的旅行社。我们有一位客户是上海大众公司南京分公司(合资企业)的德方技术人员,他明年5月要退休了(在中国工作已将近30年),想明年5月底自驾上海大众公司生产的第一代桑塔纳汽车(汽车为国产,不是进口的,也不是该客人来中国工作时自用物品进境),从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陆路出境,经中亚各国,欧洲各国到德国大众公司总部。该辆车将存入大众公司博物馆(如需要捐赠协议,我们可以提供)。中间没有交易合同、没有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等单据产生,请问车辆出境手续该如何办理?何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由于您在提问中没有说明办理车辆出境(口)手续的主体和形式,而海关对于非贸易性渠道出境物品及贸易性渠道出口货物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要求并不相同,因此无法答复。如该车系德方技术人员的自有车辆,并作为自用物品出境的,应按非居民长期旅客出境自用物品向海关办理手续;如该车系上海大众公司南京分公司赠送给德国大众公司博物馆的,则应由上海大众公司南京分公司按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请您核实具体情况后再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