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476]
问题标题:在昆明海淘奶粉超重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是大学老师,我同事的孩子12年12月份出生的,我的孩子大概2月下旬出生。我和我同事一起在澳洲网购了一些奶粉到昆明,一共净重9.6公斤,合计1100元人民币。为了省邮费,我们打成一个包裹邮寄过来,请问我们要出具什么证明才能证明这些奶粉是我们两家自用的?如果按照超重算或者超过规定价格,我们交税不会被退回吧?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在实际查验中,海关征税是按照一个完整的包裹来计征税款,您所说的情况并不能成为海关计征税款的依据。海关计征税款的依据如下: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同时,个人寄自除港、澳、台外其它国家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了规定的限值,则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会由具体承运该邮件的货运公司与您联系,您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寄件地址及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