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1292]
问题标题:从瑞典寄奶粉报关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在淘宝开了个小店,朋友从瑞典给我寄了20公斤奶粉,我想问一下货物到了之后我应该怎样报关,是收到单据后直接去海关交钱吗?海关会不会把奶粉全都拆包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规定,作为个人邮寄物品的01010700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00/千克,税率为10%。根据上述描述,属于商业性用途的,应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作为货物的奶粉,需根据来源、成分含量、生产工艺流程等,按照2013年进出口税则的要求进行归类,确定一个HS编码后方可查询进口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网上无法准确答复。且报关时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限于篇幅,其他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