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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相机及打印机从美国托运回国[172479]

问题编号:[172479]


问题标题:相机及打印机从美国托运回国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名留美学生,近日我的母亲将要来美国探亲,我买了一个照相机和一个打印机送给我的父亲,需要我的母亲托运回国。这两件物品加起来的总价值不到5000人民币,不知道是否需要缴税?还有,我的母亲还会将一台三年前在中国买的照相机同时带回国,不知道是否需要缴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所述商品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进境时需要计征税费。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照相机税率为10%;打印机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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