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691]
问题标题:毕业回国
问题内容:毕业回国计划通过七海或者类似的货运公司Door to Door海运包裹。估计重量在30公斤的两箱到三箱个人物品。其中有穿过的衣物,书籍等等。想请教的是关于打印机,电饭煲,热水壶等的关税。打印机是在英国买电脑的时候附送的,价值在1000人民币以内;电饭煲是国内带出来的白象电饭煲,价值在1300人民币左右,但是发票可能找不到;热水壶价值在300人民币左右。想请问这几样东西都要交税么,税额分别具体是?还有,要出具相关发票之类的证明么?最后一点是,留学回国的毕业生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9号令)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报运进境其居留期间自用物品或安家物品,应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海关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长期居留证件(或常驻户口登记证件)、其他批准文件和身份证件,办理《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您需持相关证件及提单/装箱单到签发居留许可所在地海关申请自用物品进境。首次申请自用物品进境的,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除20种商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外,其余均免税查验进境。 海运拼箱的海关监管请咨询上海现场业务二处,电话021-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