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172]
问题标题:私人物品清关
问题内容:我公司一德国人在德国买了一副框架眼镜和12对隐形眼镜(月抛型),共价值600欧元,从德国通过联邦快递到重庆。请问可以作为私人物品申报么?要交多少税?清关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重庆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现行有关规定,从外国邮寄个人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每次允许邮寄的邮包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邮寄的邮包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海关将予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进口报关需有进出口经营的公司代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通关手续的,应提交委托协议。您可以委托快递公司或者货代公司帮您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