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793]
问题标题:香港旅游 佩戴的金银首饰需要自行申报么?
问题内容:在出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中,“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请问具体如何操作?还有,自己带的手机(iphone)、照相机等需要申报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有金银等贵重金属、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以及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