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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自用物品回国交税问题[167328]

问题编号:[167328]


问题标题:自用物品回国交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从美国上学,自己买了new ipad,自用!!!自己还有单反和iphone,全都是不带包装的,包装买回来就扔了!而且都不到5000人民币!!!回国会被要求交税么??请不要给我看那个海关条例,可不可以人性化一点儿!那个我看不懂!!学生买了自用的,为什吗还要担心被抽税,真心自用!!不是黄牛党!太伤心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计算机、相机、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一律征税入境。具体规定参阅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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