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343]
问题标题:邮寄手表、化妆品
报关员考试报名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从美国往国内寄2份化妆品和2块手表,化妆品价值29美元,手表价值32美元,一共51美元,请问需不需要交纳关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请您联系实际办理邮件通关手续的主管海关咨询。 建议您参阅文件:-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0〕0043);-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07〕0025)。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