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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个人邮寄物品寄送[133464]

问题编号:[133464]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物品寄送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您好!本人托国外朋友购得厨师机一台,价格在5000元人民币左右,由于东西比较重,20斤左右,朋友无法自己携带入境。现委托国际快递公司快递进入我国境内,请问这种情况下,东西是否会被海关退回处理?或者扣关?如果需要缴纳税费入境的话,应如何缴纳,大概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如需交税,要持邮局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手续。 谢谢! 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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