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中药材携带限制问题[164272]

青岛海关:中药材携带限制问题[164272]

问题编号:[164272]


问题标题:中药材携带限制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去韩国的时候带点中药材,有(黄精、西洋参、枸杞、黄芪)是否可以携带?最多能够带多少?是否需要交纳税款?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药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能否邮递后携带出境要看其是否符合海关对于其品种、成分和价值方面的限制性规定:(1)品种成分方面:不能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国家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其余中药材和中成药,在规定的限制内,海关可以放行。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2)价值方面:个人邮寄或携带需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或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台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00;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限额为人民币300.00。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台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00.00,寄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限值人民币200.00。注:中成药是指注册商标上标有“省(市)卫准字”的中成药。商标上标有“省(市)卫健字”的保健中成药不适用本规定。“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请你在上述规定限制性规定内携带上述中药材。



上一篇:福州海关:旧手机与笔记本电脑[16409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